1、集中核算满足工商部门会计核算核算要求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资金实行报账制的管理需求;
2、财务集中监管满足新型财政管理体制下工商部门集中核算向财务集中监管转变需求,既能保证制度、标准强制贯彻又能让各机关单位、下级工商部门在省工商总要求统一的前提下各自制定加强管理的细则,同时不改变各级工商部门财务核算主体;
3、实现工商部门内预算编制上接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的同时,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合,全面监控管理工商部门类的各项支出;
4、集中开户、分户核算管理各单位账户,达到了工商部门资金的统一监管、主管部门总体掌握各项资金的收、支、余情况; 同时支出管理与资金管理结合,以支出管理达成资金管理的目标;
5、细化工商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与政府财政管理融合细化政府财务管理粒度;
6、业务处理、科目设置、报表口径规范统一,为信息汇总、分析、利用创造条件,杜绝上报数据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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